隐私政策

MiYu Note 隐私政策(最近更新日期:2026年6月16日)

重要说明:关于端到端加密

MiYu Note(以下简称"我们"或"本服务")深知隐私对您的重要性。我们采用端到端加密(E2EE)零知识(Zero-Knowledge)架构。本政策中提及"我们处理""我们存储"的任何数据,均严格区分经您本地加密的密文未加密的元数据。除非本政策另有明确说明,我们在技术上无法读取您笔记的正文或附件内容,任何司法/行政机关亦无法从我们处获得上述内容的明文。


一、定义与适用范围

1.1 定义

  •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
  • “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 “处理”:指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任何对个人信息进行的操作(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
  • “数据控制者” / “个人信息处理者”:决定个人信息处理目的与方式的主体。本服务的运营实体是您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 “E2EE 密文”:指您笔记正文与附件在本地经空间密钥加密后上传至服务端的数据。
  • “空间密钥”:指您本地生成的、用于加密您笔记正文的密码学密钥。
  • “空间密钥密码”:指您本人设置、用于在本地解密云端空间密钥副本的口令。

1.2 个人信息处理者信息

  • 运营主体:北京自然符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中苑二区21号楼1层103-261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KFN7JW4Q
  • 法定代表人 / 隐私保护负责人:李超阳,privacy@miyunote.cn

1.3 适用范围与地域

  • 本政策适用于您通过 MiYu Note 官方网站、移动应用、桌面客户端或其他官方渠道使用本服务时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 本服务目前主要面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我们的运营主体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您在其他地区访问,您仍受本政策一般条款约束,且您所在司法辖区的强制性法律仍优先适用。

1.4 语言版本

  • 本政策以简体中文版本为正本(Authoritative Version)。
  • 我们当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语。具体支持的语言数量以应用实际的语言列表为准。
  • 各语言版本之间如有不一致,以简体中文版本为准

二、我们收集哪些信息、为什么收集、合法基础

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及目的限制原则,仅在为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至第九条)。

数据类别 具体内容 用途 法律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13 条) 保留期限
账户识别信息 电子邮箱或中国大陆手机号 身份验证、登录、找回账号、安全通知、订单与发票 订立 / 履行合同必需 账户存续期间 + 注销后 30 天
非加密业务元数据 空间名称、空间背景图片、笔记标题、笔记图标、笔记题头图、用户昵称 跨端同步列表展示、客户端功能渲染 订立 / 履行合同必需 账户存续期间;删除/注销后 30 天
E2EE 密文 笔记正文、附件的密文数据块 多端加密同步 订立 / 履行合同必需 账户存续期间;用户主动删除后立即从生产环境擦除
加密密钥副本 您的空间密钥以您密码派生的密文形态存储 实现您本人多设备登录 订立 / 履行合同必需 与账户存续期间一致
设备与崩溃日志 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应用版本、崩溃堆栈(不含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内容) 稳定性排查、错误修复 合法利益(为向您提供更稳定的服务,且数据已去标识化) 去标识化后保留不超过 12 个月
瞬时网络元数据 您发起请求时由服务器接收的 IP 地址 国家/地区合规判断(出口管制、未成年人保护、市场准入) 合法利益(合规准入的必要性) 仅在内存中瞬时处理;不写入永久存储
订阅与支付信息 订阅类型、订单号、金额、币种、支付渠道标识 计费、发票、退款、税务 法定职责 / 履行合同必需 交易完成后 7 年(会计与税务合规)
客服通讯记录 您主动发起的咨询、申诉内容 售后支持、争议处理 订立 / 履行合同必需 + 合法利益 处理完毕后 24 个月

2.1 敏感个人信息

本服务默认不收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如生物识别、行踪轨迹、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您在笔记中自行输入并经 E2EE 加密的内容由您本人控制,我们既不主动识别,亦不主动访问其明文。

2.2 合法利益评估

针对基于"合法利益"的处理活动,我们已进行必要性评估:

  • 设备与崩溃日志:用户对稳定服务的合理预期 > 收集极少量设备信息的隐私影响,且数据已去标识化。
  • IP 瞬时处理:合规准入的必要性 > IP 短暂处理的隐私影响,且数据不在永久存储中保留。
  • 客服通讯保留 24 个月:争议可追溯的合理期间 > 短期保留的影响。

您可随时通过本政策第十三节的联系方式,就我们的合法利益评估提出异议。

2.13 单独同意

以下情形需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等):

  • 向境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目前本服务不发生);
  • 公开您处理的个人信息;
  • 处理您主动公开的、但您明确拒绝的特定个人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单独同意的情形。

三、端到端加密与零知识架构(核心说明)

3.1 加密机制

您的笔记正文与附件在离开您本地设备之前,已使用您的空间密钥完成加密。我们无法获取您的空间密钥明文,也无法在服务端解密您上传的 E2EE 密文。

3.2 空间密钥的存储与解密

为实现您的多设备同步体验,您的空间密钥会以由您本人密码派生的密文形态上传至云端。该密文仅能通过您本人设置的空间密钥密码在本地解密。我们既不收集、也不在服务端存储您的空间密钥密码明文,无法绕过该密码在云端访问您的空间密钥。

3.3 零知识边界

  • 可读:空间名称、空间背景图片、笔记标题、笔记图标、笔记题头图、用户昵称、邮箱 / 手机号。
  • 不可读:笔记正文、附件内容。
  • 包括我们自身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在不具备您的空间密钥密码的前提下,均无法还原您的空间密钥,亦无法读取您的笔记正文与附件明文。

3.4 密钥丢失风险自担

鉴于零知识架构,若您遗忘空间密钥密码且未在本地备份空间密钥,我们在技术上绝无可能为您恢复、重置或找回数据。由此产生的永久性数据丢失由您自行承担。

3.5 司法机关的请求

当司法机关或政府部门依法向我们提出披露请求时:

  • 我们能够披露您主动登记的账户元数据(邮箱 / 手机号、注册时间、订阅状态、登录 IP 段等)。
  • 对于您的笔记正文与附件,由于我们不掌握您的空间密钥密码,我们无法、亦不可能向任何机关提供任何明文形式,亦无法协助解密

四、Cookie 与追踪技术

4.1 我们使用的 Cookie 类别

Cookie 类别 用途 是否需要同意
严格必要 Cookie 会话识别、CSRF 防护、安全令牌 否(服务所必需)
偏好 Cookie 记忆语言、地区、主题 是(您可拒绝)
分析 Cookie(可选) 匿名统计服务使用情况 是(您可拒绝)

4.2 我们的承诺

  • 我们使用广告追踪 Cookie;
  • 我们与第三方广告平台共享您的行为数据用于跨语境行为广告;
  • 我们对您的笔记内容进行任何读取、分析、画像或广告推荐。

4.3 您的选择

您可在浏览器或应用设置中管理 Cookie 偏好。严格必要 Cookie 不可关闭(关闭将导致服务不可用)。其他类别您可随时撤回同意。


五、数据的共享与披露

5.1 基本原则

  • 我们不会出售您的个人信息;
  •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跨语境行为广告;
  • 我们不会因您行使隐私权利而对您进行歧视性对待。

5.2 我们可能共享的对象

仅在以下情况共享,且严格按最小必要原则

  1. 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后。

  2. 服务所必需的第三方

    类型 用途 是否接触 E2EE 密文
    云基础设施提供商 提供算力、存储、CDN 是(密文不可读)
    支付与金融基础设施 处理订阅与退款
    电子邮件发送服务 发送订单确认、退款通知、安全警报
    客服与工单系统 处理您的咨询
  3. 法律法规要求或公共利益:包括响应司法机关的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命令或请求。

5.3 委托处理

我们可能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例如云服务、客服系统)。我们将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保护措施及违约责任等。


六、国际数据传输

6.1 当前数据中心区域

本服务仅在以下数据中心区域部署与运营:

区域标识 物理位置 云服务提供商
中国大陆(北京) 北京市 腾讯云北京节点

说明:当前本服务的数据中心位于腾讯云北京节点,由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当地关联实体运营,为我们计算、存储与 CDN 的唯一基础设施提供方。不涉及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如您从境外访问,您传输 / 存储的数据仍存放在中国大陆数据中心;您所在司法辖区的强制性法律仍适用于您的部分权利,但跨境数据回传由您自行承担相应义务与责任。

6.2 未来跨境传输

仅当我们未来开展跨境传输活动时,将:

  • 提前 30 个自然日 通过应用内公告 + 邮件通知所有用户;
  • 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 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 与境外接收方订立标准合同或通过国家网信部门安全评估等合法机制;
  • 必要时采取加密、假名化等技术补充措施。

6.3 您的选择与权利

  • 您的数据默认存储于中国大陆
  • 您所在司法辖区的法律仍适用于您的部分权利(撤回权、消费者保护等),与数据中心位置无关;
  • 您可随时通过本政策第十三节的联系方式,行使本政策第九节规定的权利。

七、数据保留与销毁

数据类型 保留期限 销毁方式
账户元数据 账户存续期间 + 注销后 30 天 生产环境逻辑删除 + 30 天后从备份中覆盖清除
E2EE 密文 账户存续期间 用户主动删除或注销时立即从生产环境擦除
加密密钥副本 随账户注销同步删除 与上同
设备与崩溃日志 去标识化后 12 个月 自动过期删除
交易与发票记录 7 年(会计与税务) 期满后销毁
客服通讯 24 个月 期满后销毁

7.1 备份保留

我们从生产环境删除您的数据后,备份中的副本将在不超过 90 天内随备份轮换被覆盖,且备份中数据不可用于日常访问或被恢复以供使用。


八、数据安全

我们采取业界通行的技术与组织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传输层加密(TLS 1.2+)
  • 端到端加密(笔记内容)
  • 访问控制与最小权限原则
  • 安全审计与渗透测试
  • 员工保密义务与权限管理
  • 事件响应机制与定期演练

8.1 数据安全事件通知

没有任何系统是 100% 安全的。我们承诺:

  • 在发生可能影响您权益的数据安全事件时,将**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时通知您;
  • 当事件高风险影响您时,将及时通过应用内通知或邮件告知您;
  • 通知内容包括:事件性质、可能影响、已采取的措施、您的建议行动。

九、您的权利

9.1 您依法享有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您享有以下权利:

权利 法律依据 说明
知情权、决定权 第 44 条 通过本政策实现
查询、复制权 第 45 条 获取我们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副本
更正、补充权 第 46 条 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
删除权 第 47 条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删除您的信息
解释说明权 第 48 条 要求我们对处理规则进行说明
拒绝权 第 44 条 拒绝基于"合法利益"的某些处理
撤回同意权 第 15 条 撤回您此前给予的任何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的处理)
死者近亲属权利 第 49 条 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行使相关权利
投诉举报权 第 65 条 向网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投诉举报

9.2 关于自动化决策

  • 我们对您进行任何产生法律效果或类似重大影响的自动化决策(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 我们可能基于设备、地区、订阅状态进行粗粒度的服务可用性判断(如在某些地区因法律原因暂停服务),但针对您个人做出产生法律效果或重大影响的决策。

9.3 关于 E2EE 数据的特殊说明

当您行使查询、复制、删除权时:

  • 可访问的元数据:邮箱 / 手机号、昵称、空间列表、笔记标题等——可通过应用内导出。
  • E2EE 密文本身:因我们无明文内容,无法提供"可读"副本;您可在客户端自行导出明文。如您要求我们删除,我们会在生产环境擦除密文,使数据事实上不可被还原
  • 数据可携:我们提供 JSON / Markdown / 加密包格式导出。

9.4 行使权利的方式

  • 邮件:privacy@miyunote.cn
  • 邮件正文需包含:注册邮箱 / 手机号、申请的具体权利、必要的身份验证信息
  • 您也可通过应用内的反馈渠道提交

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额外信息以验证身份,防止冒用。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 15 个工作日内(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要求;复杂情况可依法延长并提前通知您)回复。

9.5 投诉与救济

如您认为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不符合法律法规,您有权:

  • 网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投诉举报;
  • 通过全国互联网法院等司法渠道寻求救济。

十、自动化决策

我们对您进行任何:

  • 自动决定是否给予服务(除基于地理位置的合规准入判断外);
  • 自动分析您的笔记内容;
  • 自动画像与个性化推荐;
  • 任何产生法律效果或类似重大影响的自动化处理。

我们可能基于设备、地区、订阅状态进行粗粒度的服务可用性判断(如在某些地区因法律原因暂停服务),但针对您个人做出产生法律效果或重大影响的决策。


十一、未成年人保护

11.1 最低年龄

  • 默认情况下,本服务面向 14 周岁及以上用户开放(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 14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使用本服务,需由其监护人明示同意(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

11.2 监护人同意

  • 未满 14 周岁的用户申请使用本服务,需由其监护人通过 [机制] 提供可验证的同意。
  • 我们将在知情后主动删除未经监护人同意收集的未成年人信息。

十二、政策更新

变更类型 通知方式 生效方式
重大变更(影响您核心权利) 应用内公告 + 邮件 + 重新征求同意 自您显式确认之日起生效;您可拒绝并按原政策终止服务
一般变更(措辞调整、联系方式更新) 应用内公告 公告载明生效日起生效
法律变更驱动 应用内公告 + 邮件 公告载明生效日起生效;如变更对您不利,您可在生效日前终止服务

历史版本保留于 https://miyunote.cn/privacy。


十三、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权利请求,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应用内反馈:帮助中心 → 反馈问题或建议
  • 隐私专用邮箱:privacy@miyunote.cn
  • 客服邮箱:contact-us@miyunote.cn
  • 安全邮箱:security@miyunote.cn

我们承诺在收到您请求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附录 A:联系方式

用途 邮箱 / 渠道
客服邮箱 contact-us@miyunote.cn
隐私专用邮箱 privacy@miyunote.cn
安全邮箱 security@miyunote.cn
应用内反馈 帮助中心 → 反馈问题或建议

A.1 回复时效

  • 客服咨询:15 个工作日内
  • 隐私权利请求:15 个工作日内(《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期限内响应,复杂情况可依法延长)
  • 安全漏洞报告:24 小时内首次响应

A.2 关于电话联系方式

  • 我们目前不提供电话客服。客服、隐私、安全相关所有事项请通过上述邮箱或应用内反馈渠道联系。
  • 如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要求电话联系,可通过 security@miyunote.cn 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附录 B:经营者信息

  • 运营主体名称:北京自然符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中苑二区21号楼1层103-261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KFN7JW4Q
  • 法定代表人:李超阳
  •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隐私保护负责人:李超阳,privacy@miyunote.cn